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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近战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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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布甲,毫无悬念,无论是手枪子弹还是猎枪铅弹,都轻易洞穿,穿透猪肉组织,嵌入木靶里。

其次是皮甲,同样洞穿,透入猪肉组织。这次有了明显区别:猎枪铅弹嵌入猪肉组织,没有射入木靶;仿点三八左轮9毫米弹射穿猪肉组织,嵌入木靶;仿五四手枪7.62毫米弹同样射穿猪肉组织,射入木靶,整个弹头完全嵌入,用刀子都得挖半天。五四手枪的威力,的确不是盖的。

最后是铁甲,这次区别更明显。猎枪铅弹把铁叶打变形脱落,但并未能击破;左轮枪弹倒是破了甲,但对猪肉伤害微乎其微,只蹭破了皮;只有五四手枪弹破甲后射入猪肉组织里。

赵猎看罢,示意张君宝拿过一把左轮,倒退十步,对准铁甲人形靶就是一枪。

砰!铁叶应声而碎,铁屑四下激射。幸好侍卫们都远远避开,否则难免受伤。

赵猎勾勾手,自有侍卫把铁甲人形靶抬近。查看结果,子弹总算打进猪肉组织里了。

“十步杀敌……”赵猎不免沮丧,实在太近了,黑枪就是黑枪,这种低端的仿制品,甚至比不上成熟的前膛枪。

同样在旁验看成果的江风烈却有另一番见解:“如此射距与威力,比之弓弩强太多了。我们的对手多是汉军与新附军,披甲者甚少,三十步便可杀伤。蒙古军虽多披皮甲甚至铁甲,但十步之距,蒙人必弃弓执刀斧冲突,而我持枪爆击,连绵不绝,敌如何得近身?”

枪械的有效杀伤当然不止二十步,对无甲目标,三十步亦可致命。而此时遍布闽广的新附军基本无甲或外罩布甲,对枪弹基本没有防护力。如果对阵蒙古兵,这么近的距离,通常要面对的都是执冷兵器迎面冲来拼杀的敌人,枪械正可大展神威。

江风烈一席话,令赵猎猛然一醒,对啊!自己的战场经验还是太少,过于强调射击距离,却忘了手枪其实是近战利器啊。后世二战时,手枪不正是对付日军白刃战的最好武器吗?

再说了,铁甲这种奢侈品,四等奴才的新附军又有几人能装备得起?而他们的主要对手,就是新附军。

彼时蒙元兵力全国的布局“以蒙古军拱卫京畿,探马赤军分守河洛关陕,新附军杂处江南各地”。江南至岭南,真正的蒙古军少之又少,基本上都是汉军及新附军兵,他们的木盾与布甲在子弹面前毫无防护可言。

新附军九CD是降元宋军,他们的作战方式同样以弓弩为先,迫近中近距离后,基本以弓箭为主。

三十步,都是枪械与弓箭发挥杀伤力的距离,枪械在距离上没有优势,但却有三个弓箭无可比拟的优势:一是隐蔽性,枪手不需任何动作,可在坚固的防护工事后射击,而射箭却必须探出身体,暴露在枪弹打击之下。二是杀伤力,箭矢不中要害,拔箭之后依然活蹦乱跳,而子弹射入身体,以这时代外科水平之低下,弹头几乎不可能取出。后果只有两个,或者截肢或者死亡。三是连发性,连续射击在战斗的重要性,古今皆同,否则古代武士就不会刻苦锻炼连珠箭并目之为神箭手了。只不过连珠箭难度极高,一千个弓手里怕也难找一个。而任何人手持手枪或猎枪,都可连发速射,轻松秒掉神箭手。

至于近战,完全就是手枪话事嘛……

当然,我伤敌,敌亦可伤我。以赵猎手头的资源,为每个军士配备铁甲或皮甲显然不可能,但制造一批重型盾牌还是没问题的。利用后膛枪的隐蔽性,完全可以在杀伤敌人的同时,不用担心被敌人箭矢及投掷兵器所伤。

经江风烈一语点醒,赵猎思维发散,一时收不回。半晌,突然感觉空气安静,回过神来,看着周围紧张望着自己的卫士,赵猎哈哈一笑,拍拍弹痕累累的猪肉,对侍卫吩咐:“把弹头挖出来,熬几锅猪肉汤,今晚大伙加菜。”

众卫士一阵欢呼。

欢呼声未落,远处一个背插赤旗的传信兵飞快跑来。

看着那传信兵越来越近的身影及其紧绷的表情,纵使早有心理准备,赵猎心头仍难免一沉,难不成,那话儿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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