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情况有点不对。
莫玉宁和风萍两人互相看不顺眼,在这一点上毋庸置疑,在国内,因为萧然的原因,两人见面,如果不掐上两句,那纯属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按理说,自己来米国,莫玉宁最担心的莫过于风萍,毕竟在国内两人就已经不清不楚了,现在在米国,更是人生地不熟,熟悉的人压根没有几个,如果和风萍见了面,指不定两个人有多腻歪,这不是资敌是什么?
不过萧然只想到了其中一方面。
他的英文,莫玉宁是知道的,taobaos都能说出来的货色,来到米国,如果没有一个熟悉的人,那岂不是抓瞎了?
而莫玉宁也不知道萧然获得了语言大师的奖励,只好找到了风萍,让她帮下忙,虽然心中万分不愿。
看着风萍小巧的小脸上写满了不开心,萧然笑了起来。
不过在美好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跳出来给你不痛快。
风萍刚说完话,旁边站着的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突然开口:“风萍,这个土老冒是谁呀?”
这个老外大概有二十多岁的样子,身高比萧然低了只有二三公分,按照白种人的审美来说的话,也是一个帅哥,只不过他那一身高高在上,我是大爷的样子,让人生不出半点好感。
风萍瞅了他一眼道:“怎么?你不是说你是篮球迷吗,还不认识他?”
老外嗤笑一声道:“我虽然是篮球迷,不过我关注的篮球运动只有NBA,其他赛事我可不会去看,难道这个人在你们华夏CBA很有名?不过说起来,你们华夏CBA的水平也确实够差的了,没有一个实力强大的球员,随便一个NBA球员去了居然都能当主力,碾压你们本土球员,这个人估计在你们华夏实力还不错吧,不过在米国,恐怕认识他的人真不多。”
听着这话,萧然都忍不住笑起来了。
这货优越感好强呀,华夏的实力是不咋的,但是好歹也出过姚鸣。
作为NBA传奇巨星,登上名人堂的华夏超级巨星,就他一个人就足以让华夏骄傲。
更何况现在还出了一个萧然。
这个人是风萍来到纽约大学后认识的同学史蒂芬,初来纽约的她,一到学校,就凭借清纯的外貌吸引了很多男人的目光。
而史蒂芬就是其中追求最狂热的一个。
在打听到风萍喜好体育,而且最近非常迷恋篮球的时候,史蒂芬非常激动。
作为一名米国本地人,篮球项目的受关注程度,仅次于橄榄球,而他平时也会关注篮球,立刻就已篮球爱好者的身份,想要接近风萍,甚至可以说死不要脸。
今天在得知风萍要来机场后,史蒂芬便也一路跟了过来。
风萍虽然心中不喜,但是作为同学,也不好直接感人。
但是现在听到史蒂芬说出这种话,她立刻不高心了,黑着脸看着他说道:“史蒂芬,萧然是我的好朋友,我允许你这么贬低他!而且在篮球运动上,他远比你认识的任何人都要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