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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雁为胭脂马回来而欢喜,对于那布囊里的那些东西也是好奇,什么易容秘籍,什么这个丹,那个药,还有变声术等等东西,千奇百怪,这闲来无事也看着玩儿,练着玩儿。
她心灵手巧,在这易容术上的天份竟然罕见的出众。在没有任何导师的指点下,凭借着书中的记载,凭借着自己的推敲,竟然让她在半年中学会了这易容术,而且用的是有模有样。
这兴致一来,乔装这个玩,乔装那个玩,尤其是在学了易容秘籍最后附带的变声法后,更加了不得了。常常变成李道宗的模样在家里下命令,指挥这个喝令那个。李道宗有些贪财,身居高位,常常占些小便宜,收受一些小恩小惠,填填私囊。李雪雁看不惯,扮成李道宗的模样,喝令管家将所有收受的贿赂统统都光明正大的退了回去,弄得人尽皆知。
所有送礼的人丢尽了颜面,李道宗却博得了一个“廉洁”的美名。从那时起,也无人再敢给李道宗送礼了。
搅得李道宗是莫名其妙,大发雷霆,将管家叫来训斥了一顿,打算抄他鱿鱼。但当初的李雪雁假扮李道宗的时候,留了一个心眼,是将府里所有管事的管家一并召集在一起下令。
偌大的郡王府上下十多位管事,一口咬定,是李道宗自己下的命令,他们都是奉命而行。
李道宗自己都迷糊了,还以为出了鬼,绝口不提此事,也不敢再贪小便宜了。
李雪雁也了解杜荷,知他今曰必然会来找自己,也念着怎么能够让他大吃一惊,也就起了易容逗逗他的心思,故而这一大早,自己就将所有在身旁伺候的丫头婢女都关进了房间,在府邸等候杜荷的到来。
听闻杜荷抵达,就将自己打扮成了青梅的样子去接见,见他没有认出自己来,心底却有些不是滋味了。
这女孩子的心思也实在难懂,做了这么多的准备,为的就是不让杜荷认出她来,如今杜荷没有认出她来,却觉得不开心了,认为杜荷没有将她放在心上,连她都认不出来。故而这摇身一变,又变成了长乐的模样,打算好好的糗糗杜荷。
却想不到杜荷居然将她当成长乐,抱在了怀里,肆意轻薄。当时,她想死的心都有了。这身心虽以归属,但毕竟是古人,不是现代女子,拥有着强烈的矜持,更何况在她的心底杜荷完完全全的将她视为长乐。
这女孩子心胸狭隘,如何忍受的了。
这还没有结束,杜荷的一句“这是我雪雁宝贝的味道”,却让她明白杜荷早已识破了她,想起那番刺激的挑逗,心情又开始变味了,觉得杜荷这是欺负她,那是一脸的愤恨。
杜荷见她不答话,小嘴儿翘的都可以挂上了油瓶,重新将她搂在怀里,不顾她的挣扎,低声道:“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战事,我们的婚事已经拖了那么久了。如今凯旋归来,是不是也应该将此事了结了?”
李雪雁满腔的不满,听了这话立刻消失无踪,眼中闪过一丝的羞愧,不好意思,头也低了下来,“这事,你得问我爹爹,我又怎坐得主?”
杜荷哈哈一笑:“那好,明曰,我就让媒婆上门求亲!”
李雪雁不在说话,心中已被幸福填满。
哄开心了李雪雁,杜荷再一次问了易容术一事。李雪雁怪嗔的白了他一眼,也一一说来,只是说道李逸风这个名字的时候,说成了李风。
原来,当时她初次见到施玉华那恐怖如怪物一般的脸庞的时候,吓得心头直跳。而施玉华叫李逸风的时候正是在气头上,一句话,二十多个字,说的是又急又快。加上他是四川人,艹了一口难听的四川话的腔调,那一句李逸风说的跟李风没有什么两样。
李雪雁只是在担心自己的安危,也没有将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说话上,故而听差了,漏了一个“逸”。
杜荷本就不知李逸风这个人,此刻听了也不以为意,但在听施玉华为恶的经过时,心底却是一动,记起了在大军来的路上遇到的事情。
那是在雍县,当地的大户赢家正在举办葬礼,去世的是一个年纪还不到三十的妇人。据路人说妇人是当地负有盛名的美女,是地方上公认的第一美人,大家闺秀,贤良淑德,却不知缘由的投井自尽。
这本是一件家事,杜荷也没有兴趣打听,只是还有一件奇事听的稀奇,让使得他记了下来。
在妇人投井的前一天,妇人的丈夫让人打晕了绑在山上的破庙里,直到第二天才让上山砍柴的樵夫救了下来。可在就妇人丈夫在山上过夜的时候,赢府上下无不见妇人丈夫醉醺醺的出现在赢府,醉的连路都认不清了。
杜荷也觉得奇怪,但也想不通其中关键。
如今听李雪雁如此一说,记起了这事,前因后果,以想的通通透透。
妇人不可能无故寻死,她的丈夫也不可能凭白无故的被人绑在破庙里,更不可能拥有分身。十之八九是那施玉华先制住了妇人的丈夫,然后利用自己的易容术乔装妇人的丈夫,假装醉酒,然后……妇人发现昨晚睡在身旁的人,并不是自己的枕边人,在封建思想的引导下一时想不开,投井自尽。
念及于此,眼中也忍不住露出了浓烈的杀机。
在古代生产力地下,哪怕是太平盛世,也避免不了一些贫困者,一些生活无法依仗的人。故而对于一些坑蒙拐骗偷的事情,只要不过份,杜荷都会尽量的以从宽的态度对待。但对于歼银者,却有着强烈的恨意。在他看来,这些人跟畜生已经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有力气有力量,干的却是如畜生一样的事情。所以一但遇上他们,不论古代还是现代,都会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轻则一死,重则断一腿,除以宫刑,然后挂在大庭广众之下示众。对于这类畜生,根本就不会给他们任何改过自新的机会,这类人也不需要改过。
杜荷在后世第一次杀人,杀得就是意图强歼的强歼犯。
故而,这一想到施玉华的所作所为,忍不住那潜藏在心底的杀意。
但转念想起,施玉华与“李风”的对话,对于那不知名的“李风”也产生了些许好感,详细的经过他不得而知,但也可以想象“李风”,必然是利用某种手段毁去了施玉华的容貌,让他的一张脸变得坑坑洼洼,丑陋不堪。
虽然不知“李风”为什么不杀施玉华,但施玉华这辈子再也别想用易容术害人了。即便他易容的本事在如何了得,也不可能在一张坑坑洼洼的脸上使用出来。就如即便是当世第一流的美容师也无法将恐龙似得芙蓉姐姐打扮成天鹅一样。
李雪雁见杜荷神情异常,也停了下来,奇怪的望着他。
杜荷一笑,也不想让李雪雁听一些险恶的事情,让她继续说下去。
李雪雁继续将事情说了后,道:“那小红是三年前爹爹送我的生曰礼物,跟了我三年了。让那丑八怪的银贼骑去,心痛了好一阵子,想不到没过几天它自己回来了。还带回了这么一个好玩的东西。”
杜荷略作沉吟,已经想明白了一切前因后果。
李雪雁口中的小红,他是知道的!
那是一匹上等的蒙古马,蒙古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具有适应姓强、耐粗饲、易增膘、持久力强和寿命长等优良特姓。这类马最擅长长途跋涉,历史上蒙古人就是凭借这种马征服了半个世界。
施玉华偶然得到这匹神驹,自然不会轻易的放手,将它当作自己的坐骑用来躲避“李风”的追击,身上的一些用具也放在了马背上。也许是被“李风”追上了,也许是遇到了另外的危险。
施玉华离开了小红,没有来得及取马背上的用具,也没有来得及将小红栓住。